于家台村党总支关于将刘飞同志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2-04-25 14:31:03

  经于家台村党总支委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,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刘飞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  刘飞,男,汉族,初中文化,1985年3月29日出生,2019年12月1日提交入党申请书,2020年7月1日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。主要家庭成员为配偶和女儿。该同志自提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积极工作,积极学习,主动向党组织靠拢,担任东南片区网格员以来工作认真负责,尤其是在2022年于家台村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异,党总支研究认为刘飞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支部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总支委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将该同志列为2022年于家台村党员发展对象。
 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4月30日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联系电话:15142005933
来信地址:辽中区潘家堡镇于家台村党总支
邮政编码:110203
 
中共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于家台村总支部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4月25日